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讓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“成色十足”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(以下簡稱“目錄”)的編制流程是什么?編制過程中存在哪些問題?在編制目錄時應注意哪些要點才能讓目錄“精金”“足色”……各預算單位在編制目錄時的確總會受到各種各樣的困擾,這無形中也增加了財政部門的工作負擔。想要讓政府購買服務這只“船”行穩致遠,就得先在目錄上裝幾塊“壓艙石”。 若想編制出一份正確的目錄,首先就是要程序上合規。新疆財政廳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,編制目錄的流程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步:財政部門發布目錄編制的通知-各預算單位根據通知編制目錄-各預算單位編制完畢后報財政部門審核- 部門審核后下達批復-各預算單位按照批復向社會公示目錄。目前,各地目錄編制的流程大概都是如此。 而能真正體現目錄“分量”的就在于其內容了!墩徺I服務管理辦法(暫行)》第十四條明確規定了目錄應當包括的內容。其指出,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,下列服務應當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:(一)基本公共服務。公共教育、勞動就業、人才服務、社會保險、社會救助、養老服務、兒童福利服務、殘疾人服務、優撫安置、醫療衛生、人口和計劃生育、住房保障、公共文化、公共體育、公共安全、公共交通運輸、三農服務、環境治理、城市維護等領域適宜由社會力量承擔的服務事項。(二)社會管理性服務。社區建設、社會組織建設與管理、社會工作服務、法律援助、扶貧濟困、防災救災、人民調解、社區矯正、流動人口管理、安置幫教、志愿服務運營管理、公共公益宣傳等領域適宜由社會力量承擔的服務事項。(三)行業管理與協調性服務。行業職業資格和水平測試管理、行業規范、行業投訴等領域適宜由社會力量承擔的服務事項。(四)技術性服務?蒲泻图夹g推廣、行業規劃、行業調查、行業統計分析、檢驗檢疫檢測、監測服務、會計審計服務等領域適宜由社會力量承擔的服務事項。(五)政府履職所需輔助性事項。法律服務、課題研究、政策(立法)調研草擬論證、戰略和政策研究、綜合性規劃編制、標準評價指標制定、社會調查、會議經貿活動和展覽服務、監督檢查、評估、績效評價、工程服務、項目評審、財務審計、咨詢、技術業務培訓、信息化建設與管理、后勤管理等領域中適宜由社會力量承擔的服務事項。(六)其他適宜由社會力量承擔的服務事項。據此,各省、市、自治區的財政部門也都在發布通知時規定了相應的一級目錄、二級目錄,或是告知了目錄內應當包括的內容。 但在編制目錄的過程中總會遇到一些“磕磕絆絆”。比如各預算單位缺乏專業的技術人員,編制出的目錄質量也是良莠不齊。某財政廳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他們收到的一份目錄中只有兩項內容,這顯然是預算單位沒有正確把握政策,也未能根據單位的預算需求正確編制目錄。 目錄編制出了問題,不能簡單地把責任推卸給預算單位。新疆財政廳的相關負責人建議,財政部門要從自身做起,為各預算單位提供咨詢服務,幫助他們正確理解政策,確切編制好目錄,客觀分析問題,精準施策。 此外,該負責人還告訴記者,在編制目錄時應當注意兩個問題,一方面不能將建筑類和融資類的項目寫進目錄中,這在最近發布的《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中的“負面清單”中也有提到;另一方面,各預算單位決不能通過政府購買服務來擴大崗位編制,此類項目也絕不能納入到目錄中去。 |